南沙区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做事项
一、税务相关
税务变更在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需向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申报不论新注册公司是否有业务,都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纳税是公司经营管理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应依法按时申报纳税。
办理发票申办税收的企业或个人在收到税务登记后,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票。买发票前,要申报增值税专票,并检查普票。
会计系统和软件备案在税务登记申办后的15日内,对会计系统和财务软件进行备案。
企业所得税相关国企、集体所有制、民营企业、合营企业、股份制公司和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的其他组织,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个体户这三类征收个税。
网上申报与签订三方协议取得税务变更后,尽快办理三方协议(经营者、税务局、银行三方签订,实现网上申报即时交税)。网上申报成功并签订三方协议后,可网上申报和缴税,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大厅。
二、账务相关
做账记账公司成立后,不管是否开始运营,都要做账,履行做账报税的义务。
三、银行相关
申办储蓄银行开户在注册公司并申办银行一般存款账户或其他账户后的15日内,要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所有账户;如有变动,变动后15日内也要书面报告。
四、其他事项
刻章等事项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发票章。
办理银行基本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通过该账户办理,且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